职位类型 | 普通职位 |
地区 | 北京市 |
职位代码 | 516011001 |
单位名称 |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|
用人部门 | 内设部门 |
机构性质 | 审判机关 |
职位名称 | 法官助理岗2 |
职位层级 | 市级机关 |
职位类别 | 普通职位 |
职位简介 | 负责审判、执行辅助工作。 |
招考人数 | 1 |
学历要求 | 仅限硕士研究生 |
学位要求 | 硕士 |
专业要求 | 研究生:法学(0301),法律(0351) |
政治面貌 | 不限 |
其它条件 |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有学历和学位;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(A类)。 |
是否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| 是 |
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 | 3:1 |
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| 两年以上(含两年) |
考生咨询电话 | 010-84773150010-84773754 |
单位网站 | https://bj3zy.bjcourt.gov.cn |
备注 | 专业能力测试内容:思想政治理论、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。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可以报名,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成绩合格证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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