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类型 | 特殊职位 |
地区 | 北京市 |
职位代码 | 212501801 |
单位名称 | 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 |
用人部门 | 监所管理总队 |
机构性质 | 行政机关 |
职位名称 | 医生岗 |
职位层级 | 市级机关 |
职位类别 |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|
职位简介 | 负责医生工作。 |
招考人数 | 5 |
学历要求 | 仅限本科 |
学位要求 | 学士 |
专业要求 | 本科:精神医学(100205TK) |
政治面貌 | 不限 |
其它条件 | 考生须正常毕业;本职位计划招录男性4人,女性1人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(不含定向、委培)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(含本科)2023年应届毕业生,可以报考本职位。 |
是否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| 否 |
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 | 3:1 |
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| 无限制 |
考生咨询电话 | 010-87395323010-87395173 |
单位网站 | http://gaj.beijing.gov.cn“招录信息专栏” |
备注 | 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,即1991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。考生须达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各项标准(见单位网站):1.体能测评合格;2.体检合格;3.心理测试合格;4.综合考察合格。考生须服从组织分配。本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(考试大纲见单位网站),占公务员笔试总成绩30%。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此职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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