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代码 | 830534003 |
单位名称 | 朝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|
用人部门 |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|
机构性质 |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|
职位名称 | 立案调解庭、审理庭 |
职位层级 | 乡镇街道基层 |
职位类别 | 普通职位 |
职位简介 |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、审理、调解;从事案卷管理等行政事务类工作 |
参加考试层级 | 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 |
招考人数 | 3 |
报名人数 | 22 |
报名缴费人数 | 22 |
学历要求 | 本科及以上 |
学位要求 |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|
专业要求 | 本科:法学(030101k)研究生:法学(0301或0351) |
政治面貌 | 不限 |
其它条件 | 全日制学历 |
是否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| 否 |
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 | 3:1 |
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| 无限制 |
是否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 | 否 |
是否为选调生职位 | 否 |
考生咨询电话 | 010-64339329 |
单位网站 | http://www.bjchy.gov.cn/ |
备注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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